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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聞社記者陳建興臺北17日電)春節將屆,為確保官兵行車安全,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要求各單位向所屬宣傳酒後開車危險因子,並特別將酒駕列為軍紀安全宣傳重點,同時要求各級幹部善用風險管理,建立官兵守法守紀觀念,共同維護部隊榮譽。為有效防範酒駕,立法院在民國102年5月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案,加重軍人酒駕刑責,杜絕酒後駕車惡習,國防部並配合修頒「國軍官兵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懲罰基準表」,明定肇事人員的懲罰要件與基準,期許官兵恪遵「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避免酒後心存僥倖,確保自身安全。軍紀督察處指出,因酒駕肇禍衍生傷亡案件,不但將成為殘害她人安全的兇手,更會造成一個到數個家庭的悲劇,影響軍譽,另各級幹部對於酒後駕車懲處及防處作為,應列為經常宣導事項,貫徹遵行,建立「愛惜自己生命、尊重他人生命」的信念,杜絕類案,維護國軍戰力與形象。 其他推薦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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